古城镇、古村寨因其特殊的历史原因,无法像现代城市一样在规划方面做得那么完备,在消防方面也有诸多先天不足。古建︻筑承载着国家悠久的历史文化,加强古建筑消防工作,确保古建筑消防安全,是保护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。
近日,公安部消防局印发《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》,从多个方面提出古城古村火灾防控操作措施。本期《安全课堂》,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些实用的古建筑防火知识,希望古城居民、商户和游客能增强消防安全意识,让古建筑远离火灾。
对于建筑物来说,可燃物、可燃液体、电气、燃气是四大火灾危险源,而对于结构更㊣为复杂、耐火性低的古城镇、村寨来说,居民尤其要注意对火←灾危险源的控制,这些物质一旦引起火灾,极有可能造成火烧连营
做好可燃物的隔离保护措施
1、用于做饭和采暖的明火,周围2米范围内的墙面、地面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隔离保护,周围1米范围内不应堆放柴草等可燃物,或采取防火隔离措施。
2、烟囱穿过可燃或难燃屋顶时,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少于500毫米,并△宜设防火罩;烟囱直接在外墙上开设排烟口时,外墙应为不燃烧体且排烟口●应突出外墙不少于250毫米;可燃墙体、楼板或屋面板在烟道穿过处的交界面应作不燃处理。
3、柴草、饲料等可燃物堆垛较多、耐火等级较低的连片建筑或靠近林区的村寨,要对可能产生明火或火花的部位采取隔离、监护等防范措施。
4、使用明火、炉灶时,应当有人看护。用完明火应及时清理余火,余烬与炉灰等应用水浇灭。大风天气不得在室外动用明火。
5、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木▅结构建筑成片区域和柴草等可燃物成片集中堆放区域。